关于我市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建议(第16期)

创建时间:2022-10-11 10:05

        近日,市政协调研室围绕我市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问题,开展相关调研,学习外地经验,收集相关行业政协委员及专家的建议,整理形成本期社情民意信息。

        一、重要意义

        一是有利于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。受新冠疫情和世界局势动荡的影响,全球经济恢复性增长的势头被打断,我市房地产行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,从目前商业房销售情况来看,库存量还将继续走高,极易形成房地产市场风险。

        二是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发展。随着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量增加,一些房地产企业举步维艰,特别是招商项目,极大地挫伤了开发商的积极性。

        三是有利于增加财税收入。据有关部门测算,按照目前我市商业服务业用房总存量计算,如能转型成功 70%(即完成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面积 80 万 M 2 —100 万 M 2 ),房地产企业可实现销售收入约 56

亿—70 亿元,政府可实现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收入约 15 亿—20 亿元。

        二、主要问题

        库存量大。据统计,截止 2021 年 5 月底,市区商业用房库存108.02 万 M 2 ,共计 9283 套(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但尚未销售),预计去化周期 60 个月。压占资金。现有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开工的商业用房项目存量为 120 万 M 2 —150 万 M 2 ,压占资金约 40 亿—50 亿元。

        三、意见建议

       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和“保交楼、稳民生”精神,推动房地产市场进入良性循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八条之规定,建议开展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工作。由商业服务业用房的建设单位向项目辖区政府提出申请,辖区政府审核后提出具体方案并提交信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,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转型方案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等费用,信访联席会议以《交办通知》形式交由相关部门落实,并办理不动产证手续。相关部门在办理手续时,要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,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,为企业搞好服务;要加快去化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量的速度,最大限度地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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